耙裝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 1 條 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考試合格, 取得本工種崗位操作資格證書。
第 2 條 認真學習“作業規程”, 熟悉作業環境、生產系統、 施工方法、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具備自保、互保的意識和能力。
第 3 條 熟練掌握所用耙裝機的構造、特征、技術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掌握維修和保養技術。
二、準備工作
第 4 條 作業環境安全檢查:
1. 檢查作業范圍的永久支護、臨時支護及其他安全設施,發現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的, 必須先進行處理。
2. 檢查有害氣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 安全監測儀器是否按規定設置, 發現問題立即按規定進行處理。
3. 檢查耙裝機至迎頭的距離是否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否則必須移機。
4. 裝巖機司機操作側必須保持足夠的操作空間。
5. 裝巖(煤)前, 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 沖洗巷道頂幫,并檢查耙裝噴霧裝置是否完好 。
6. 耙裝作業與迎頭施工平行作業時, 耙裝機回頭輪到迎頭 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7. 其他工作人員處于安全地點。
第 5 條 設備、工具及材料檢查:
1.檢查耙裝機電器設備以及各種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2. 耙裝機照明是否良好。
3. 設備試運轉是否正常。
三、裝巖機操作
( 一 ) 耙斗式裝巖機
第 6 條 開車前檢查: ①耙裝機的固定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②操作機構是否靈活, 閘帶是否可靠且松緊適當; ③ 鋼絲繩符合使用要求, 無擠繩、卡繩; ④過渡槽上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止耙斗出槽的護欄是否齊全、固定牢固; ⑤回頭輪固定牢固可靠、位置適宜;⑥耙斗連接是否牢固; ⑦耙斗運行范圍內嚴禁有人; ③試運轉正常, 不準帶病作業。
第 7 條 耙裝操作:
1. 啟動:檢查無誤后即可送電啟動電機, 進行耙裝作業。
2. 耙裝:松回程滾筒操縱桿, 拉緊工作滾筒操縱桿, 使主繩牽引耙斗耙取矸石, 沿耙裝機槽到卸料口, 將矸石卸入礦車。
3. 回斗: 松工作滾筒操縱桿, 拉緊回程滾筒操縱桿, 使副繩牽引耙斗回到矸石堆。
4. 停機:臨時停機時將工作滾筒操縱桿和回程滾筒操縱桿松開, 按操作按鈕停電。若耙矸完成或停機處理故障, 必須從饋電開關停電。
第 8 條 注意事項:
1. 耙矸時速度要掌握均勻, 避免忽松忽緊, 防止鋼絲繩擺動幅度過大, 或被滑輪等卡住、擠住。
2. 耙矸阻力較大時 , 應將耙斗前后移動幾次 , 不準扒不動硬扒 , 以免造成斷繩或燒電機。
3. 遇大塊巖石影響耙裝時, 應停機將矸石砸碎。
4. 當耙斗的出繩方向與耙裝機的夾角過大時, 司機應在出繩的對側操作, 以防耙斗竄出溜槽傷人。
5. 在拐彎巷道裝巖時 , 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 ,清理好機道 , 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系。
6. 不準在過渡槽上存矸, 以防矸石被耙斗擠出或鋼絲繩甩出傷人。
7. 正常操作時, 不可將兩個手把同時拉緊, 以防耙斗飛起。
8. 要經常檢查鋼絲繩, 如斷絲超過規定要及時截割或更換新繩, 滾筒余繩不少于 3 圈。
9. 上下山使用耙裝機時要有防止矸石滾落傷人的措施, 上山傾角大于 200時, 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點柱或設擋板, 并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
10. 爆破前, 要將耙裝機照明燈、電纜等保護好, 操作按鈕處于停電位置并停掉饋電開關, 將耙斗開到裝巖機簸箕口前, 防止耙斗被矸石埋住。爆破后, 要對固定裝置、電纜等進行檢查, 將操作部位的矸石清理干凈, 在矸石上灑水后方可開機。
11. 耙裝過程中要用好防塵設施, 防止粉塵飛揚。
第 9 條 耙裝機的固定方法:
1. 平巷:用 4 個卡軌器牢固地固定在軌道上, 卸料槽尾部支兩根撐柱, 保證穩定。
2. 上下山:
(1) 小于 100 ( 含 100 ) 的斜巷: 耙裝機上的 4 個卡軌器 , 用螺栓上緊固定在軌道上。機尾兩根撐柱打在實底上, 牢固有力、 防止滑動, 交接班時要詳細檢查。
(2) 大于 100的斜巷:除按上述方法固定 , 還要有其它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第 10 條 移耙裝機:
1. 移機前的準備工作: 移機前先清理凈耙裝機兩側及前方的矸石, 按標準鋪好道。上述工作完成后將耙裝機簸箕口抬起用勾鼻掛住, 使簸箕口離開軌道并將兩側小門向內側關閉, 松開卡軌器, 整理好電纜, 即可移機。
2. 平巷中移耙裝機:移機可采用耙裝機自行牽引、小絞車牽引或采用人力拉移的方法。采用機械牽引時迎頭的滑輪要固定牢靠, 牽引速度要均勻。用小絞車牽引時要有信號, 以便出現問題能及時停車。移機時耙裝機前方及兩側(除司機外)嚴禁有人, 耙裝機移至預定位置后, 停穩固定好。
3. 上山移耙裝機:移機前先對絞車鋼絲繩、鋼絲繩連接裝置、軌道鋪設質量、信號、牽引回頭輪等進行認真檢查。移機要由區隊長或班組長統一指揮, 上山移機時耙裝機應采用絞車牽引, 上山移機時耙裝機機尾斜撐不準去掉或抬起, 移機時把裝機前方、下方不準有人, 嚴防耙裝機突然移動或下滑傷人。移機前要根據耙裝機型號、巷道坡度計算絞車牽引力及鋼絲繩安全系數。
準備工作完成后由指揮人發出移機信號, 小絞車司機聽清信號即可送電。開動絞車將耙裝機適當拉緊, 以防松開卡軌器后耙裝機突然前竄。司機將制動閘把壓緊 , 松開卡軌器螺栓及其他固定裝置, 檢查無誤人員躲至安全地點后, 指揮人員發出信號, 絞車司機操作絞車緩慢牽引耙裝機。牽引過程中如阻力較大時應停止牽引, 壓緊制動閘手把, 查明原因并進行處理。牽引阻力過大時嚴禁強行牽引。把裝機移至預定位置后, 指揮人員發出信號 , 司機停止牽引, 將耙裝機斜撐撐牢, 上緊卡軌器, 然后安裝其他固定裝置。耙裝機固定牢固后, 由指揮人員作最后檢查, 確認無誤后方可發出信號, 松開絞車牽引繩。上山移機嚴禁自拉自。
4. 下山移耙裝機:下山移機時, 應利用絞車下放。松卡軌
器前應先用絞車適當拉緊耙裝機, 防止耙裝機在松開卡軌器上竄。耙裝機下放速度不得太快, 防止機器掉道和機歪斜傷人,耙裝機前方及兩側不得有人。
( 二 ) 人力裝巖
第 11 條 裝巖前要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安裝牢固、可靠。
第 12 條 裝巖時應佩戴手套, 雙臂揮動范圍不要過大, 防止手、臂被巖幫擦傷。
第 13 條 裝巖時眼要盯鍬走, 不能背著礦車裝巖。
第 14 條 裝巖過程中, 任何人都不準手扶車沿和站在礦車兩旁。
第 15 條 多人同時裝巖時, 應相互協調, 避免互相碰撞,防止巖塊扔過砸人。
第 16 條 人工搬運大塊矸石時, 必須注意巖塊的完整性以防破裂折斷、砸傷人員。
第 17 條 在傾斜巷道裝巖時, 要有防止上部矸石滾落傷人的措施。
第 18 條 在反井下口裝巖時, 井內不得有人。反井口用板棚支護好后, 方準裝巖。
第 19 條 工作結束后, 應將工具放回指定地點。
四、安全注意事項
第 20 條 裝巖時, 必須灑水降塵, 避免粉塵飛揚。
第 21 條 裝巖過程中, 發現大塊石于石必須砸 , 否則不準裝車。
第 22 條 裝巖時, 發現拒爆、殘爆的炮眼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四十一、三百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第 23 條 在傾斜巷道裝巖時, 必須首先檢查礦車連接裝置,將礦車固定好后再裝巖。礦車下方嚴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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