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專用翻車機系統 設備作業指導書
1.崗位職責:
1.1 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班組長領導,執行上級指令,完成生產任務。
1.2熟悉設備性能,負責翻車機系統的開停機操作與維護保養,排除操作故障與某些設備故障,更換易損件。
1.3熟知翻車機系統工藝流程,做到上下崗位互相聯系,負責與主控聯系報告和指揮監控翻車機系統運行。
1.4及時提出設備隱患與缺陷,按時提出檢修項目,配合檢修,負責設備檢修后的試車與驗收。
1.5負責本崗位危險源與環境因素的辨識,并熟悉掌握預防控制措施。 1.6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并且確認料種準確。
1.7負責本崗位的交接班,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做好交接班記錄。 2.技術操作規程 2.1操作前準備
2.1.1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認真交接班,了解上一班生產、設備轉情況,檢查當班設備情況。
2.1.2檢查路線:
軌道→夾輪器→安全止擋器→單向止擋器
重車調車機:行走輪→行走驅動齒輪齒條→行走電機→行走減速機→調車臂液壓站 空車調車機:行走輪→行走驅動齒輪齒條→行走電機→行走減速機
翻車機:翻轉電機→翻轉減速機→抱閘→齒輪→齒圈→液壓站→壓車器→靠車器 遷車臺:行走輪→行走驅動→行走電機→行走減速機→臺上軌道→漲輪器 2.1.3檢查標準
a行走軌道上無雜物,兩側無積料,軌道不變形,無下沉,兩端極限擋板焊接牢固。
b行走驅動齒輪嚙合良好,無損傷,電機底腳螺栓緊固,無松動,制動器活動靈活,閘皮完好,松緊適宜,防護罩完好牢固,減速機各緊固件牢固,無振動,無異音,油位在油標的2/3為正常,行走輪運轉平穩,無噪音,行走限位安裝牢固,靈敏可靠。 c電纜絕緣良好,無破損,懸掛電纜小車運轉良好,防雨罩安裝牢固。 d平臺走梯踏步無積料,護欄焊接可靠。
e翻轉電機、減速機底腳螺栓緊固,定位牢固,翻轉齒輪嚙合良好,無異音,無振動,不漏油,制動器制動靈活,離合器彈簧推動力合理,回轉角度限位固定良好,靈敏可靠。 f各液壓站壓力正常,管路無滴漏,
g操作室玻璃完好,無積灰,操作臺指示良好,按鈕靈敏,操作手柄靈敏可靠,室內無雜物無灰塵,消防器材完好無損。
2.1.4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原料主控室,處理完畢后,才能生產。
2.2開機操作方法:翻車機的操作分為手動控制和自動控制兩種
2.2.1自動控制:采用自動控制時,各操作開關打到自動位臵,自動運行程序按照各部位電信號、現場操作者發出的信號自動運行。 2.2.2集中手動控制操作
a重車對位時摘鉤者與調車員配合,把第一節重車的前端車輪調到停車線夾輪器位臵后,夾住車輪,并根據車型打車型轉換開關。
b操作者確認翻車機平臺軌道與重車線道軌對齊后,松開夾輪器,啟動重調機與重車掛鉤重車溜車時必須沿鐵鞋。
c將重車牽引到合適的位臵后,使第二節的重車的前端車輪進入夾輪器,停重調機啟動夾輪器夾住車輪。
d重車調車過程必須有兩人相互配合來完成,摘鉤者負責指揮,并向操作者發出開停信號。操作者接到信號確認待翻重車與其他重車脫鉤后,用重調機將待翻重車牽引到翻車機內。 e重調機摘鉤后,啟動翻車機的壓車、靠車機構固定好車皮。
f重調車與重車分離后,推空車或行走至翻車平臺外抬起牽引臂開回有重車一端的翻車平臺外,落下牽引臂。
g摘鉤者負責指揮和確認。操作者加到翻車指令后,確認具備翻車條件,啟動翻車機,使翻車機翻轉到位;振動器自動振打使車皮內的料卸空,按下翻車機反轉按鈕,使轉子復位,壓車、靠車機構自動松開。
h摘鉤者負責確認翻車機平臺軌道與重車線道軌對齊后,確認空車車皮完好;摘鉤者將空車兩端車構完全打開并撥正。
i操作者松開夾輪器,啟動重調機與第二節重車掛鉤:牽引重車的同時推空車,當下一節的待翻重車的前車輪進入夾輪器后,重調機自動停止,啟動夾輪器夾住重車,然后摘鉤者在夾輪器處提重車車鉤并向操作者發出摘鉤信號。
j摘鉤者接到摘鉤信號后,啟動重調機使翻車機的空車推出、重車進入翻車機;重車端摘鉤后繼續推動空車進入遷車臺??哲囘M入遷車臺到位后,啟動漲輪器漲緊空車車輪,確認翻車機壓車、靠車壓緊信號??哲嚩苏^完畢后,將重調機退回抬起牽引臂,準備牽引下一節重車。
4.設備的維護及保養
4.1經常保持設備本體清潔,做到無積灰無油污。
4.2經常進行設備巡檢,各部位地腳螺栓齊全緊固,減速機、滾筒溫度與聲響正常,電動機溫升不超過65℃,軸承不超過65℃。
4.3保證各潤滑部位潤滑良好,各運轉部位運行平穩,不漏油,不缺油。 4.4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保持齊全可靠,發現異常立即上報,及時處理。 4.5電磁抱閘靈活可靠,經常檢查調整制動器間隙,閘皮磨損應及時更換。 4.6經常檢查液壓站運行狀況,壓力和管線是否正常。
4.7經常檢查翻車機、重車調車機、空車調車機和遷車臺及驅動齒條齒輪完好,無壞齒和嚴重磨損。
5、安全操作規程
5.1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方可上崗,上下梯子必須抓好扶手,以免滑倒摔傷。
5. 2設備啟動前,應對各部位進行詳細檢查,確認設備完好,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前后左右無人無障礙物,響警鈴后方可啟動。
5.3保證崗位照明設施完好,照明充足,嚴禁用濕手操作電氣設備,當電氣設備設施出現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非電氣專業人員不得私自亂動及處理,以防漏電傷人。
5.4設備在運行中嚴禁修理、擦拭和加油,需維修時必須停電,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5.5設備在運轉中嚴禁處理故障、維護保養、清掃衛生、清倉等工作
5.6檢查處理設備故障,維護保養設備時,必須按程序停機、斷電、打零位,并掛警示牌。必要時要有人監護。
5.7禁用濕手操作電氣開關及用濕布擦拭電氣設備。
5.8翻車機系統作業時,除摘鉤作業外,其他人員嚴禁進入作業區域。 5.9重調機牽引臂下嚴禁站人。
5.10嚴禁安全防護技術設施失效時進行翻車作業,嚴禁崗位人員私自接信號。 5.11翻車機轉子運轉時其周圍1米內嚴禁有人。
5.12當車皮在翻車過程中發生故障時,要及時通知主控室聯系機械和電氣維修人員,崗位工嚴禁私自處理車皮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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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液壓系統帶壓工作狀態時,禁止緊固和拆卸液壓元件,以防高壓傷人;液壓系統出現故障時,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崗位人員嚴禁拆卸。
5.14牽引重車、推空車時,必須確認道軌及兩側無人無障礙物。
5.15夾輪器在非工作時,必須用鐵鞋掩好重車,空車未排空時必須掩鐵鞋,以防空車回溜。遇大風天氣時要用鐵鞋掩好空車和重車。
5.16確認火車離開后,方可進行放氣松閘、摘風管等工作。 5.17在翻車過程中,嚴禁人員上下鐵皮。
5.18注意C70車型購銷處有鐵銷,摘鉤時一定要拔出。
5.19檢修完畢后,經生產車間、維修車間、主控室三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翻車作業。 5.20發現系統出現緊急狀況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 5.21停車時必須切斷操作臺上的電源開關。
5.22崗位發生火災險情時,應及時救火,危及人身安全時應立即撤離,及時上報并撥打求救電話(5759119),請求支援。滅火器使用時應先拔下保險銷,舒展并握緊噴管對準火焰根部,壓下壓把即可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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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軌中心距鐵路線中心距離: 4700mm 行走輪輪距: 8600 mm
調車臂起落方式: 擺動油缸+平衡油缸 前鉤型式: 13#車鉤 后鉤型式: 13#車鉤
摘鉤方式: 液壓自動摘鉤 動作時間: 8-12 1.3.4液壓系統
功率: 15kw
工作介質: YB-N46抗磨液壓油
液壓泵型號: A10VS045DFR1/31R-PPA12N00 1.3.5供電方式: 懸掛電纜小車 電壓: 380/220V 總功率: 300kw
行走軌中心與電纜滑軌中心距離 : 2400mm
1.4推車機
型式: 齒輪齒條傳動 型號: DKC-120 1.4.1調車臂:
調車臂起落方式: 固定式 車鉤型式: 13#車鉤 1.4.2行走機構
拖動方式: 齒輪齒條傳動 工作行程: 40m 行走軌距: 1600mm 行走輪輪距: 4495 mm 行走軌型號: 50kg/m
驅動電機型號: YP2280M-6 55KW 2臺
減速機型號: ED2320/Pinion/20/S46C1 2臺 供電方式: 懸掛電纜小車 電壓: 380/220 總功率: 120KW
行走軌中心距電纜滑車中心距離: 2400 mm
1.5遷車臺
型式: 銷齒傳動 型號: QTC-30 額定載重量: 30 t 對空車線股道: 1股道 最大載重量: 100t
外形尺寸(長×寬×高): 14500×3220×1110mm 1.5.1行走機構
行走軌距: 13000mm
拖動方式: 銷齒傳動
驅動電機型號: YVP160L-8 7.5KW 2臺
減速機型號: MC2PLSF03 2臺
1.5.2平臺
平臺軌道型號: 50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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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方式: 懸掛電纜小車 電壓: 380/220V 總功率: 25KW
1.6夾輪器
型式: 淺坑式液壓夾緊 型號: JLQ1-600 最大張開角度: 160° 1.6.1液壓系統
液壓泵型號: PFE-41029 電動機型號: Y132S-4KW 功率: 5.5KW 電壓: 380/220 供電方式: 固定電纜 電壓: 380/220 總功率: 7KW
1.7安全止檔器/單向止擋器
型號: DZQ3.0 適用軌道型號: 50kg/m 1.8電氣設備保護設施
熔斷器: NGT系列 斷路器: NS系列 隔離電器: HD11系列
二、設備技術參數
2.1 翻車機系統
形式: 折返式
適用車型: C60、C62A、C62、C64、C70型等現行 車輛長度: 11938-14038mm; 車輛寬度: 3100-3242mm; 車輛高度: 2790-3793mm;
2.2翻車機: 2.2.1本體
最大翻轉質量: 110t; 最大翻轉角度: 165°; 2.2.2壓車機構
壓車力: ≤78.4kn/40cm 靠車力: ≤235kn.m 激振力: ≤18
液壓系統工作壓力: 3.5-4.5MPa
2.3撥車機
2.3.1牽引力
后鉤額定牽引力: 400kN 前鉤額定推力: 100kN 后鉤許用最大瞬時牽引力: 450kN 前鉤許用最大瞬時推力: 450kN
2.3.2速度
調車機工作(牽車或推車)速度: 0.7m/s 返回速度: 1.2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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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車速度: 0.15 m/s
2.3.3行走機構
最大輪壓: 150t
2.3.4液壓系統工作壓力: 12MPa 2.4推車機
2.4.1調車臂: 車鉤額定推力: 120kN
工作速度: 0.7m/s
返回速度: 0.7-1.0 m/s 掛鉤速度: 0.3 m/s
2.4.2行走機構
最大輪壓: 100t 2.5遷車臺
2.5.1行走機構
工作行走速度: ≥0.6m/s 對位速度: ≤0.15m/s 遷車行程: 11m 最大輪壓: 35KN
2.5.2平臺
緩沖器允許最大接車速度: 0.7m/s 2.6夾輪器
適用車輛型號: C60、C62、C64、C70型等現行鐵路敞車 夾緊力: 600KN 動作時間: 3S 液壓系統工作壓力: 6MPa 2.7設備之間的聯鎖與保護
2.7.1夾輪器與重車調車機之間設有電氣聯鎖保護 2.7.2翻車機與重車調車機之間設有電氣聯鎖保護 2.7.3遷車臺與翻車機之間設有電氣聯鎖保護 2.7.4遷車臺與重車調車之間設有電氣聯鎖保護 2.7.5空車調車機與遷車臺之間設有電氣聯鎖保護
2.7.6重車調車機與火車采樣裝臵之間設有電氣聯鎖保護
三、維修技術標準
3.1翻車機托輥必須四個托輥在同一水平面內,并且該水平面與翻車機中心線垂直誤差為
≤±1mm,東西兩端的托輥中心平面須平行誤差為≤±2mm,南北兩端的托輥中心平
面須平行誤差為≤±3mm。
3.2翻車機端環大齒輪與回轉中心線垂直的準垂直面的偏差不得≥±5mm
3.3翻車機傳動小齒輪與端環大齒輪兩齒側間隙為1.8-3.5mm,傳動小齒輪與端環大齒輪的齒面嚙合必須達到70%以上。
3.4撥車機、推車機的驅動小齒輪與大齒條側間隙為1-3mm,驅動小齒輪與大齒條的齒面嚙合須達到70%以上。
3.5撥車機大臂鉤頭中心線與軌頂垂直距離為840mm±5mm
3.6行走輪裝配時必須用調整墊保持蓋與軸承間之間隙1.3mm-1.5mm 3.7遷車臺在同端的兩行走輪中心線須在同一直線,偏差不得≥±2mm 3.8電機與減速機的柱銷聯軸器徑向位移不得≥±0.025mm
3.9翻車機減速機與小齒輪的齒式聯軸器徑向位移不得≥±0.015mm,遷車臺減速機與行
走齒輪的齒式聯軸器徑向位移不得≥±0.0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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