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尺度是從物理機能及預定使用方面臨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提出的限制。劃定的安全要求是針對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所有的危險。它合用于GB/T 15706.1—1995中3.11劃定的機器壽命期內各階段所產生的危險。
本尺度合用于單繩環繞糾纏式礦井晉升機、多繩摩擦式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
本尺度不合用于JT—0.8和2JT—0.8型礦用晉升絞車和液壓絞車。
2 引用尺度
下列尺度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尺度中引用而構成為本尺度的條文。本尺度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尺度都會被修訂,使用本尺度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尺度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836.1—83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通用要求
GB 11345—89 鋼焊縫手工超聲波探傷方法和探傷結果分級
JB 1581—96 汽輪機、汽車發電機轉子和主軸鍛件 超聲波探傷方法
JB 3277—91 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 液壓站
JB 4263—86 交流傳動礦井晉升機 電控設備技術前提
JB/T 6754.1—93 直流傳動礦井晉升機電控設備 第一部門 機組電控設備
JB/T 6754.2—93 直流傳動礦井晉升機電控設備 第二部門 晶閘管電控設備
JB 8519一1997 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 盤形制動器
煤礦安全規程(1992年版)
冶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1990年版)
3 危險一覽表
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在其壽命期間內,因物理機能及預定使用而在各階段可能產生的危險見表1。
表1 危險一覽表
序號
危 險
3.1
卷筒主要焊縫開焊,主軸內部存在缺陷
3.2
晉升速度超過最大速度
3.3
限速裝置失靈,到達終端位置的速度超過劃定值
3.4
晉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休止位置,泛起過卷現象
3.5
超載和欠電壓運行
3.6
工作制動失效
3.7
安全制動力矩不足或安全制動失效
3.8
多繩摩擦式晉升機安全制動時,張力比值超過滑動極限,泛起打滑現象
3.9
制動閘瓦設計摩擦系數不夠,接觸面積不足,過磨損嚴峻
3.10
安全制動器空行程時間不能保證
3.11
塊式閘拉桿有裂紋
3.12
液壓站不能保證控制系統可靠
...原理:渦輪葉片在流體場中作功的"渦輪葉
片的槳角力學原"這個原理表明了葉片在流體場中的作功時的數學原理 制動盤兩側或制動輪上有降低摩擦系數的介質,如水、油等
安全要乞降/或措施
4.1 本尺度安全技術原則與規范應符合GB/T 15706.2的劃定。
4.2 晉升裝置的卷筒、摩擦輪、天輪、導向輪和導向輥等的最小直徑,同鋼絲繩直徑之比,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392條或《冶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中4.5.1的劃定。
4.3 立井的天輪、摩擦輪、導向輪的直徑或卷筒上繞繩部門的最小直徑,同鋼絲繩中最粗鋼絲直徑之比,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393條或《冶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中4.5.2的劃定。
4.4 環繞糾纏式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環繞糾纏鋼絲繩的層數,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395條或《冶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中4.5.3的劃定。
4.5 卷筒上環繞糾纏兩層或兩層以上鋼絲繩時,擋繩板邊沿高出最外一層鋼絲繩的高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396條或《冶臺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中4.5.4的劃定。
4.6 立井頂用罐籠升降職員的加速度、減速度和最大速度,用吊桶升降職員的最大速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400條或《冶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中4.5.8的劃定。
4.7 立井升降物料時,晉升容器最大速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401條或《冶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中4.5.8的劃定。
4.8 斜井晉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減速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402條或《冶金地下礦山安全規程》中4.5.9的劃定。
4.9 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應安裝于無爆炸介質、環境溫度為5~40℃的機房內或環境溫度不高于28℃的硐室內。
4.10 司機操作臺位置處的噪聲聲壓級不得大于85dB(A)。
4.11 卷筒、摩擦輪、閘盤或閘輪的主要焊縫應達到Ⅱ級焊縫要求,并消除焊接內應力。
4.12 主軸內部不答應有夾層、折疊、裂紋、鍛傷、結疤和夾渣等缺陷。
4.13 環繞糾纏式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的調繩離合器在劃定壓力下操縱靈活、可靠,油缸及管路不能有滲漏油現象。
4.14 環繞糾纏式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鋼絲繩頭固定在卷筒上,應有特備的容繩或卡繩裝置,不能系在卷筒軸上。繩孔不能有銳利的邊沿,鋼絲繩的彎曲不能形成銳角。
4.15 每臺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都應具備有工作制動和安全制動兩種功能,且彼此各處各自獨立而可靠地實施。制動閘可共用一套閘瓦,也可分別配制,其操作和控制機構應分開。
安全制動除司機操作外,還應能自動抱閘,并且在抱閘的同時斷開電念頭電源。
雙卷筒兩套閘瓦的傳動裝置應分開,而且正常晉升時能同步動作。在調繩時,活卷筒的閘瓦應處于安全制動狀態,死卷筒的閘仍能正常操縱。
4.16 在立井和30°以上的傾斜井巷中,環繞糾纏式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在制動狀態時,所產生的力矩和實際晉升最大靜荷重旋轉力矩之比不能小于3;對質量模數小的絞車,上提重載安全制動閘的制動減速度超過劃定的限值,其比值可適當降低,但不能小于2。在調整卷筒旋轉相對位置時,制動裝置在閘盤或閘輪上所產生的力矩,不得小于該卷筒所懸重量形成的旋轉力矩的1.2倍。
4.17 多繩摩擦式晉升機防滑安全校驗應符合:
——安全制動閘所產生的安全制動力矩值,應知足不同負載(滿載或空載)在各種運行(上提或下放重物)方式下產生緊急制動減速時,張力比值不超過鋼絲繩的滑動極限,且同時應知足重載下放減速度不小于1.5 m/s2及重載晉升減速度不大于5 m/s2;
——工作制動閘制動力矩不小于晉升最大靜荷重旋轉力矩的3倍;
——當一級制動裝置不能知足要求時,應采用二級制動裝置;
——宜選用平衡晉升系統。
4.18 多繩摩擦式晉升機的襯墊答應最大比壓應達到2 MPa。鋼絲繩與摩擦襯墊之間的許用摩擦系數不小于0.2,有前提時,宜采用0.25。
4.19 制動閘瓦同制動盤或制動輪的設計摩擦系數不小于0.4。
4.20 制動閘瓦同制動輪或制動盤接觸面積:
——塊式制動器制動時,接觸面積不小于80%;
——盤形制動器制動時,接觸面積不小于60%。
4.21 制動閘松閘時,閘瓦同閘輪或閘盤間隙:
——塊式制動器平移式不大于2 mm,且上下相等;
——塊式制動器角移式不大于2.5mm;
——盤形制動器不大于2 mm。
4.22 各類制動器安全制動空行程時間:
——壓縮空氣驅動制動器不能超過0.5 s;
——儲能液壓驅動制動器不能超過0.6 s;
——盤形制動器不能超過0.3 s。
4.23 塊式制動器液壓系統不漏油,蓄壓器在停機后連續15min蓄壓器油塞下降間隔不超過100mm。
塊式制動器壓風制動系統不漏風,在停機后15 min壓力下降不超過額定值的10%。
4.24 塊式制動器傳動桿靈活可靠,制動橫拉桿和拉桿不準有裂紋。
4.25 塊式制動器操作手把使用利便、靈活,安全可靠,操作力不大于50N。
4.26 盤形制動器機能應符合JB 8519中的劃定。
4.27 液壓站安全機能應符合JB 3277—91中4.5—4.
制動盤兩側或制動輪上,不得有影響降低摩擦系數的介質(如油、水等)。
4.29 深度指示器系統要能正確地指示出晉升容器所在井筒中的位置,指示清楚,能發出減速、泊車和過卷等訊號,并設有深度指示失效保護。
4.30 模擬量控制交流傳動礦井晉升機電控設備的制動、保護和聯鎖功能應符合JB 4263—86中3.4和3.5的劃定。
4.31 模擬量控制直流傳動礦井晉升機機組電控設備的電氣機能、保護和聯鎖功能應符合
4.32 模擬量控制直流傳動礦井晉升機晶閘管電控設備的電氣機能、保護和聯鎖功能應符合JB 6754.2—93中4.5和4.7的劃定。
4.33 礦用晉升絞車電控設備的制動、保護和聯鎖可參照JB 4263—86中3.4和3.5的劃定。
4.34 有外露旋轉構件,如聯軸節、開式齒輪等,應設固定的防護裝置。
.1 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的加速度、減速度和最大速度技術指標可在試驗場或現場用“晉升機智能測試儀”進行測定,也可用光電示波器、電壓表或數字式測速儀等方法進行丈量。其指標按4.6、4.7和4.8的劃定。
卷筒、摩擦輪、制動盤或閘輪主要焊縫應按GB/T 11345中的劃定進行測定。
調繩離合器以1.25倍設計壓力進行試驗,保持5 min,油缸和管路各密封處沒有滲漏油現象,再以試驗壓力不大于2MPa(雙向作用油缸)或4 MPa(單向作用油缸)進行離合試驗,反復三次,動作靈活可靠。
制動力矩可采用“晉升智能測試儀”進行測定,也可用精度不低于2級的測力計、應變儀進行測定,其指標按4.16和4.17的劃定。
安全制動空行程時間,可采用“晉升機智能測試儀”進行丈量,也可用在閘瓦接觸面上貼金屬箔片,用電秒表進行測定,其指標按4.22的劃定。
多繩摩擦式晉升機襯墊答應最大比壓和鋼絲繩同摩擦襯墊之間的許用摩擦系數值及礦井晉升機和礦用晉升絞車的制動閘瓦同制動盤或制動輪的設計摩擦系數可依據襯墊或閘瓦制造廠提供的保證,或通過第三方公證機構按尺度在試驗臺長進行測定。
摘要"晉升機閘控系統是晉升性能否安全運行的主要部位,閘
盤制動間隙是關系到制動系統能否安全,...素,長期以來,我國礦用晉升機盤形
閘制動間隙監...器8#9.盤形閘工作原理是常閉式結構,液壓開閘.用 碟形彈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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